【药品名称】骨化三醇软胶囊
【成 份】主要成份:骨化三醇。
【性 状】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
【适 应 症】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规 格】(1)0.25μg (2)0.5μg (3)1.0μg
【用法用量】用法:口服,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
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或参照下面有关个别适应症之详细说明)。采集血钙标本时,不能使用止血带。若血钙超过正常范围(9~11mg/100ml或2250~2750μmol/L)1mg/100ml(250μmol/L),或血肌酐大于120μmol/L,则必须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止治疗直至血钙正常。
在血钙增高期间,必须每日测定血钙及血磷水平,血钙正常后可服用本品,但日剂量应低于前剂量0.25μg。每日应估计钙摄入量并酌情进行调整。本品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是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成人:每日约800毫克),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因为胃肠道对钙的吸收的改善,有些病人可能宜保持较低的钙摄入量。有高血钙倾向的病人,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完全不需要补钙。每日钙总摄入量(如从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1000mg。
用量: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5μg,每日二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2.肾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μ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μ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μ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μg至1.0μg之间。
3.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μ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周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或遵医嘱。
【贮 藏】遮光,密闭,30℃以下保存。
【包 装】铝塑包装,外套复合膜袋。7粒/板,1板/盒;7粒/板,2板/盒;
10粒/板,1板/盒;10粒/板,2板/盒;20粒/板,1板/盒。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YBH01892014
【批准文号】(1)0.25μg:国药准字H20030491(2)0.5μg:国药准字H20143141(3)1.0μg:国药准字H20143142
【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详见说明书。
【药品名称】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成 份】主要成份:阿法骨化醇。
【性 状】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至淡黄色油状液。
【适 应 症】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病、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 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规 格】0.25μg
【用法用量】起始剂量:成人和体重20公斤以上的儿童:1μg /日
体重为20公斤以下的儿童:0.05μg /公斤/日
新生儿:0.1μg /公斤/日
使用本品时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以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和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μ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μg /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贮 藏】密闭,防潮,遮光,不高于25℃保存。
【包 装】外套复合膜袋的铝塑包装;
10粒/板,1板/盒,2板/盒,3板/盒,4板/盒,6板/盒;
12粒/板,1板/盒,2板/盒;20粒/板,1板/盒,2板/盒,4板/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130202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114
【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详见说明书。
【药品名称】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成 份】主要成份:帕立骨化醇。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本品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规 格】1ml:5 μg
【贮 藏】室温(不超过30° C)保存,避免冷冻。
【包 装】中性硼硅玻璃安瓿,5支/盒。
【有 效 期】18个月。
【执行标准】YBH0078202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094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详见说明书